2025年7月18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对《欧盟电池与废弃电池法规》(法规 2023/1542)的修订案,将原定于2025年8月18日生效的第七章尽职调查义务推迟两年实施,新生效日期为2027年8月18日。
根据第七章规定,所有在欧盟市场投放电池的责任主体企业(包括进口商、经销商或第三方履约服务提供商)必须制定并落实尽职调查政策,重点涵盖以下方面:
-关键原材料,如钴、锂和镍;
-环境与社会风险,详见法规的附件X。
其中,环境维度的风险主要包括空气和土壤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社会维度的风险包括强迫劳动、歧视和对结社自由的限制。企业需在其供应链中识别、预防并减轻这些风险。
尽管此次延期暂时缓解了合规压力,但参与电池价值链的企业(包括中国的电芯或电池模组制造商)仍可能被其欧洲合作伙伴要求披露其原材料采购做法的透明度与合规性。随着ESG(环境、社会与治理)标准不断演进,市场端的合规预期往往领先于法规执行本身。企业仍应提前做好准备,以应对不断演变的合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