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根据第149/2022号法令引入新的仲裁临时措施制度
根据2022年10月10日第149/2022号法令(“2022年改革”),意大利政府对意大利民事司法制度进行了改革,就意大利国内和国际仲裁作出了若干新规定。关于仲裁的新规定于2023年2月28日生效,适用于该日之后启动的仲裁。
2022年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使意大利更加“仲裁友好”,目的是使仲裁这一有效的争议解决替代方式得到进一步的普及和发展。
特别是,新的《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ICPC”)第818条授权仲裁员采取临时措施。考虑到在2022年改革之前,意大利法院对临时措施拥有专属管辖权,这是一项重大而显著的创新。
新的《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第818条的主要特点
- 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正如预期的那样,2022年改革赋予仲裁员权力,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仲裁条款中有明确约定,或在任何情况下,在仲裁程序开始前以书面形式约定,便可准予仲裁员采取临时措施。各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选择适用新的仲裁机构规则,默示授予仲裁员采取临时措施的权力。
例如,2023年3月2日生效的米兰仲裁院(“CAM”)的新仲裁规则中就包含了与2022年改革相一致的关于 “临时措施”的新规定。该仲裁院规则第26条规定:“1.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应一方当事人的请求,仲裁庭有权准予采取适用于仲裁程序的强制性规定中未禁止的所有紧急和临时保护措施,包括预期性措施。2. 根据申请方的请求,如果通知另一方可能会严重损害申请方的利益,仲裁庭甚至可以在不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发布命令。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庭在作出准予申请的决定后,将在10天内安排听证,以便与各方讨论案件,并确定提交辩护状(如有)的期限。在听证会上,最迟在听证会后5天内,仲裁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发布命令,确认、修改或撤销已批准的措施。3.仲裁庭可命令申请临时措施的一方当事人提供适当的费用担保,作为发布临时措施的条件。4. 一方当事人向司法当局提出采取临时措施的任何请求,并不意味着放弃仲裁协议或仲裁请求(如有)的效力。”
- 国家法院与仲裁法院之间的新平衡
在2022年的改革中,如果当事人赋予仲裁员发布临时措施的权力,则仲裁员的权限具有排他性。换言之,如果仲裁条款规定仲裁员有权发布临时措施,则当事人应受该规定约束,不能向意大利法院提出临时措施请求。
然而,意大利法院的权限并没有被完全禁止:
- 首先,根据新的《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第 818 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向意大利法院提交临时措施请求:(i)独任仲裁员尚未接受任命,或 (ii)仲裁庭尚未组成;事实上,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等待仲裁庭的任命或组成以获得临时措施;考虑到紧迫性,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意大利法院提交申请;
- 其次,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意大利上诉法院对仲裁员准予采取的临时措施提出异议。根据新的《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第818条之二, “可根据第 669 条之三的规定,以第829条第一款列明的理由(比照适用),或以违反公共政策为由,针对准予或拒绝仲裁员采取临时措施的命令,应向仲裁地所在地区的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 再次,仲裁员准予采取的临时措施的执行应由意大利法院监督。根据新的《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第 818 条之三,“仲裁员准予的临时措施的执行受第 669 条之二的管辖,并在仲裁地所在地区法院的监督下进行,如果仲裁地不在意大利,则在临时措施执行地法院的监督下进行”。事实上,如果没有普通法院的介入,仲裁员发布的临时措施也无法由仲裁员执行,因为仲裁员没有强制执行其裁决的权力。